2006年12月2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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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废冲床压死孩童 所有权人赔出巨款
孙聪碧 陈芳芳

  本报讯  人们通常以对和错作为评判标准,但有一些特殊的责任,光自称没错但没证据的,即使啥都没做也要承担。近日,永嘉县法院对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,判令被告叶某赔偿原告覃氏夫妇各项损失44000元并支付5000元精神抚慰金。
  今年5月20日,年仅两岁的覃大涛在叶某住宅前与一名3岁儿童玩耍时,一台报废的冲床突然倒下,压在覃大涛的头部,致其重伤,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。事发后,覃氏夫妇将该报废冲床的所有权人叶某告上法庭,要求赔偿各类损失14.7万元、支付3万元精神抚慰金。
  但叶某认为,他本人在这一事故中不存在任何过错,反而是覃氏夫妇没有尽到监护职责,任凭两岁的儿童独自出来玩耍,这才是酿成悲剧的根本原因。叶某要求法院驳回覃氏夫妇的诉讼请求。
  法院查明事故原因后认为,覃氏夫妇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应负主要责任;而冲床所有人叶某因无法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,根据“过错推定原则”,也应承担赔偿责任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